突然,4辆印有“质量技术监督”字样的执法车和一辆警车驶入院内,10多名质监、公安执法人员迅速将车间控制。至此,焦作市开展“双打”(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以来,一起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他人厂名电动机大案初露端倪。
“焦作市双赢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双赢公司)正在制售假冒‘南京某电机有限公司’生产的三相异步电动机。”11月21日,南京溧水县质监局和南京某电机有限公司向焦作市质监局发来协查通知。次日,南京溧水县质监局和南京某电机有限公司一行4人抵达焦作。
接到协查通知后,焦作市质监局稽查大队按照“双打”工作方案,抽调精干执法人员,做好查处双赢公司的准备工作。
此后两日内,焦作市质监局稽查大队曾连续3次部署对双赢公司突击查处,均因情况变化不得不一次次取消行动。溧水县质监局等人查案心切,一度对焦作质监局行动计划的改变产生了怀疑:会不会有意袒护双赢公司?
然而,就在南京方面出现担忧时,焦作质监局又开始对下一个行动方案进行会商。根据此前掌握的线索,位于该市孟州的某公司涉嫌存在购买双赢公司销售的电机行为。11月24日上午,焦作质监局2名执法人员前往孟州暗访。
11月24日中午,经过对双赢公司几日的暗访,执法人员获得重要线索:该公司将于18时左右从山东金兴公司购进一批电动机。
案情就是命令。由于案情重大,焦作质监局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组成联合执法组,对案情进行认真分析后,对案件查处进行了周密部署。
17时50分,执法人员接到消息,一辆山东牌照大货车驶入山阳区百间房街道一工厂的车间内,车上运有涉嫌违法的电动机。随即,联合执法组执法人员会同溧水县质监局和南京某电机有限公司等人进入现场,也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在昏暗的灯光下,一台行车正在往复作业,几名工人正往卸下的电动机上加贴标有“生产者名称:南京某电机有限公司”的能效标识和标有“南京某电机”的合格证。执法人员和公安人员立即对现场卸车和粘贴能效标识和合格证的人员进行了控制,并在现场发现铭牌标注有“南京某电机有限公司”的三相异步电动机79台,有尚未粘贴的中国能效标识80张、合格证83张。
据双赢公司负责人周某交代,他主要通过从山东金兴公司购进电动机,然后在焦作厂房内私自加贴能效标识和合格证,冒充“南京某电机有限公司”的产品进行销售。该批电动机在山东金兴公司出厂时就已铆上标有“南京某电机有限公司”的铭牌。
与此同时,从孟州传来消息称,其会同孟州市质监局对孟州某公司的检查取得重大突破。在该公司车间内发现标注为“南京某电机有限公司”的电动机共27个型号113台,涉嫌假冒。该公司负责人说,其上述电机是2010年3月份以后从双赢公司购进的。
案情进一步明朗,执法人员随后对山阳区、孟州市两处现场依法进行了有关处理,周某亦被公安部门控制。南京方面企业人员在现场见证了整个查处情况后说:“焦作质监局、公安局工作部署周密,依法办案,保证了企业和群众的经济利益。”
可是,案件到此并没有结束。根据调查,山东金兴公司也涉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并侵犯南京某电机有限公司的知识产权。11月25日一早,焦作质监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协助焦作公安局经侦支队办案人员,开赴山东展开进一步调查,并对有关责任人实施抓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