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多次潜入“东家”盗印刷电机被判
2012-05-11 08:50:48   来源:www.simotd.com   评论:0 点击:

【西安电机厂销售中心:029-82352998】俗话说“家贼难防”,刘某某万万没想自家仓库内的东西多次被盗竟是自己的员工所为。近日,江西会昌县人民法院对犯有盗窃罪的李某某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处其有期徒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所退赃款7400元,返还受害人刘某某。

一审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从2009年3月至2010年1月期间,六次伙同他人潜入东鹏陶瓷仓库内盗窃印刷机上的电机,总价值7400元。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委托其亲属退缴了全部赃款。

被告人李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并委托其亲属积极退赃,具有悔罪表现,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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