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东侨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于25日出台的《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闽东电机电器千亿产业集群发展措施的通知>若干意见》,拿出了一系列服务电机电器企业发展的措施。
据悉,该意见分6项共16条,分别从开辟绿色直通车服务、放宽企业冠名条件、延长分期到资时限、免予提交年检审计报告、支持设立集团、扶持企业上市、拓宽融资渠道、争创驰著名商标、引导境外商标注册、统一规划广告宣传等方面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
《意见》明确指出,今后在东侨设立的电机电器企业(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注册资本分期缴付的企业外)参加年度检验时,一律免予提交审计报告;母公司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拥有3家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允许申请设立企业集团;对首期到资,其余注册资本因暂时性困难无法按期到资的东侨电机电器企业,在承诺出资期限届满前向该局申请,允许其到资期限延长一年。
5月31日,东侨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于25日出台的《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闽东电机电器千亿产业集群发展措施的通知>若干意见》,拿出了一系列服务电机电器企业发展的措施。
据悉,该意见分6项共16条,分别从开辟绿色直通车服务、放宽企业冠名条件、延长分期到资时限、免予提交年检审计报告、支持设立集团、扶持企业上市、拓宽融资渠道、争创驰著名商标、引导境外商标注册、统一规划广告宣传等方面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
《意见》明确指出,今后在东侨设立的电机电器企业(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注册资本分期缴付的企业外)参加年度检验时,一律免予提交审计报告;母公司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拥有3家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允许申请设立企业集团;对首期到资,其余注册资本因暂时性困难无法按期到资的东侨电机电器企业,在承诺出资期限届满前向该局申请,允许其到资期限延长一年。